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尚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瑞安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广州市瑞安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支付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东桥大街68号6栋(A6栋)2603房的延期交房违约金(其中2019年1月1日起计至2020年3月31日的违约金为106343.08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从2020年4月1日起计至瑞安公司取得《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十五条约定的文件资料并向***在《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发出收楼通知书之日止的违约金,以2332085元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于每月最后一日前逐月支付;违约金总额以本金2332085元为限)。

如被告广州市瑞安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98元,由被告广州市瑞安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3-31
发布日期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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