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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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聊城北辰电器有限公司 聊城汇通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聊城经济开发区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聊城北辰电器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600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