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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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330元,退还给原告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20-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