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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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担保物即担保人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聊房权证新字第××号)房产一套。

二、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宝奥行汽车有限公司、山东鲁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圣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市鑫泓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市润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聊城揽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源海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元丰节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万里物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7万元或者查封其土地、房产、车辆、债权等相应价值的财产一宗。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13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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