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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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担保物即担保人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聊房权证新字第××号)房产一套。 二、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宝奥行汽车有限公司、山东鲁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圣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市鑫泓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市润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聊城揽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源海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元丰节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万里物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7万元或者查封其土地、房产、车辆、债权等相应价值的财产一宗。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