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芮城支公司 山西汽运集团临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泽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芮城支公司赔偿原告山西汽运集团临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垫付医疗费、车辆维修费共计8602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山西汽运集团临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停运损失16080元。 三、以上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2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