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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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船奇物流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上海安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津海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上海津海物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船奇物流有限公司支付海运费人民币36927.80元。 如被告上海津海物流有限公司如未按本判决规定时间履行给付金钱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23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人民币361.50元,由被告上海津海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