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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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8.88元,由上诉人宿迁市洋河镇贵宾酒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0-17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