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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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南房地产公司 上海汇成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物业发展公司 上海成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黄浦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上海中技物业发展公司自2013年1月起至2015年12月止的房租2890.80元、保洁费241元、保安费37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