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南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上海南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838,521.9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637元,减半收取计7,318.50元,由原告***负担1,225.90元,由被告上海南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092.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附表:利息计算方式 序号逾期时间付款金额 (万元)利率利息(元) 12013.10.30-2014.4.245006.006,666.6722013.10.30-2014.6.111006.007,333.33 32013.11.30-2014.6.114006.008,666.6742013.11.30-2014.8.212506.000,000 52013.11.30-2014.11.21506.00),666.672014.11.22-2014.11.27505.6088.89 62013.12.30-2014.11.211006.00T,333.332014.11.22-2014.11.271005.60w7.78 72013.12.30-2014.11.213816.007,0102014.11.22-2015.2.103815.60G,413.33 82013.12.30-2014.11.211006.00T,333.332014.11.22-2015.2.281005.60,244.44 2015.3.1-2015.4.151005.35%6,687.50838,521.94 代理审判员沈月红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钱秋怡 |
| 裁判日期 | 2017-01-24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