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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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飞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正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申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浙江飞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5600元,减半收取12800元,由原告浙江飞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浙江飞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