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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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天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0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