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22000元,在机动车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00000元,共计222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24529.46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应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000元。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