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损失138744.85元由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赔付原告***损失119410.55元[包括1、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医疗费10000元;护理费5288.55元;残疾赔偿金55122元;交通费1000元;精神抚慰金8000元;共79410.55元。2、余下损失59334.3元在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50000元内赔偿40000元(50000元×80%)];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上列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1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应预交上诉案件诉讼费,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仍未预交诉讼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