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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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损失72922.67元,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负责赔付72322.67元(包括医疗费4348.67元,后期医疗费1500元,住***。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上述赔偿款应于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700元,由被告***负担500元,被告***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诉讼费。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未预交诉讼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