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邕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 西林浩辉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广西邕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西林浩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材料采购协议书》; 二、判决被告西林浩辉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支付拖欠的货款1,988,497.71元给原告广西邕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被告西林浩辉建设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邕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7,286.25元,并自2019年8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承担逾期利息至偿清货款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83元,由被告西林浩辉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