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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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至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湖南至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工资2177元。 申请费17元,由被申请人湖南至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