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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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州子子陈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埔文化(广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回购广州爱蒲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6.857%的股权并支付回购款137143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846元,由被告广州子子陈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