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珠富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创氏达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怡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西江电梯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广东林元电梯有限公司 广东穗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州保税区创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创氏物业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怡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的物业管理费2499元及利息(每月物业管理费的利息分别以当月欠付金额119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欠付当月的下月第一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州市怡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广州市怡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4元,被告***负担2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6-25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