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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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江阳支行 泸州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2019)川0502执19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第一项“提取被执行人四川金石置业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的应得款项3,680,000元”为“提取被执行人四川金石置业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的应得款项3,172,601.6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4-27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