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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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宁波保利科技防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9739元,由宁波保利科技防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10-17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