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泉州市中路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武汉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惠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泉州市中路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泉州市中路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多缴纳的8722.3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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