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承德华禹商贸有限公司 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0630400.00元或对其他等额财产予以查封。 申请人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向本院预交案件保全费50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