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承德天纺服装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承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承德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冀0821执保400号

申请执行人李维仁。

被执行人承德天纺服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井全,经理。

李维仁申请承德天纺服装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821财保13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李维仁于2019年12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冻结,现已执行(部分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821财保131号民事裁定书执行(部分保全)完毕。

审判员  赵立新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  张子涵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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