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德大清猎苑酒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承德大清猎苑酒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支行(账号********)的账户存款限额冻结400,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20年11月21日止),冻结期间停止支付,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续封,申请人应于查封期限届满之前七日内向本院申请继续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11-22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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