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州市武进京亚物资有限公司
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七处
国储物资调节中心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7900元,由国储物资调节中心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7-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