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天诚古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唐山中冶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市乾正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唐山中冶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为原告***更换唐山市丰润区浭阳乐郡小区9楼3单元2301号房屋客厅窗框;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元,由被告唐山中冶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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