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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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阜新金昊空压机有限公司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燕家河煤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乡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乡宁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1029民初159号 原告:阜新金昊空压机有限公司,住***。 被告: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燕家河煤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杜康,董事长。 原告阜新金昊空压机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燕家河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9日立案。原告阜新金昊空压机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阜新金昊空压机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武国民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卫娜 |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