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韶关市鑫圣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205民初90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公民身份号码:440************014。

委托诉讼代理人:官秋明,韶关市武江区惠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韶关市鑫圣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盛某1。

原告***与被告韶关市鑫圣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原告黎阳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建中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赖莲鸿

裁判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0-07-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