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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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8)赣03执恢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以及(2018)赣03执恢3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二、解除本院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在中国银行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11×××34账号银行存款23×××24元的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19-05-22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