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源亿利化纤有限公司 焦作市润波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焦作市润波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济源亿利化纤有限公司货款1166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从2019年1月1日起按年率6%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并以10000元为限)。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32元、公告费240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10 |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