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芜湖神州皖南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芜湖神州皖南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芜湖神州皖南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7-10-30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