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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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承德市房屋修建工程处 承德市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位于承德市双桥区的房屋归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8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