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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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平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326民初1604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成年人,住***。 被告:***,男,成年人,住***。 被告: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住***。 原告***、***、***、***与被告***、***、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规定缴费,并申请撤诉。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金婷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亓浩然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