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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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墨希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天地乳胶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专利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1民初860号 原告:沈阳天地乳胶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祁俊霞。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凡。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诗琪。 原告沈阳天地乳胶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墨希科技有限公司专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2日通过立案登记。原告沈阳天地乳胶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经多次与原告沟通,原告仍未缴纳。 本案按原告沈阳天地乳胶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曹喆 审判员赵梦辉 审判员张小姣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黄鹤 书记员李媛媛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