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金鼎晟(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君石控股有限公司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园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四季美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君石控股有限公司偿付中金鼎晟(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9年2月17日至2019年3月8日期间的房租、物业管理费及电费共计81380.06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中金鼎晟(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退还君石控股有限公司押金243125.9元; 三、驳回中金鼎晟(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其他本诉请求; 四、驳回君石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834元,由君石控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反诉案件受理费2662元,由君石控股有限公司负担249元,已交纳;由中金鼎晟(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241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诉讼保全费834元,由君石控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