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川铁电气(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北京华美煜力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华美煜力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17579.22元(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账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川铁电气(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