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多盟睿达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迈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上海迈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25,115.05元(开户行、账号等财产线索见“财产保全申请书”),期限为一年。

本案财产保全申请费1,645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14
发布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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