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韶关市远威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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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2018)粤0205民初186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150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合计3670元,由***、***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负担。广东丰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本院予以退还。***、***应向本院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4
发布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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