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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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萱美建材有限公司 武汉兴全永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武汉兴全永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404677.3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000元(逾期付款利息按照利率6%计算,自2016年1月1日计算至2020年1月1日,后期利息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被告***、被告湖北萱美建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3686元,由被告武汉兴全永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