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西评值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安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人***已预交7970元,由其负担3985元,由本院退还3985元给其本人;上诉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9860元,由其负担5875元,由本院退还3985元给该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