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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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人***已预交7970元,由其负担3985元,由本院退还3985元给其本人;上诉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9860元,由其负担5875元,由本院退还3985元给该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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