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区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2民初9684号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区支行,住***。 负责人:李勇,支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绩,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区支行与被告***信用卡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区支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经本院通知后原告仍未预交。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刘利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邹敏 |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