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弘航集团有限公司 自贡市丰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四川荣信丰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四川荣信丰商贸有限公司、自贡市丰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弘航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支付欠款5136112.64元、债务结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二、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四川荣信丰商贸有限公司、自贡市丰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弘航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四川荣信丰商贸有限公司、自贡市丰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弘航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四川荣信丰商贸有限公司、自贡市丰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弘航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额度为人民币5189193.64元。 三、查封、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自贡市丰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金牛区房屋。 冻结、查封期限届满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5-23 |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