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物尔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广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深圳市云久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09民初5490号

原告:深圳市云久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瞿春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新,广东九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雅婷,广东九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深圳市铭广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明海。

被告:深圳市物尔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明海。

原告深圳市云久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铭广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物尔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30日立案。原告深圳市云久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云久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许逸楠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许瀚丹(兼)

裁判日期 2020-05-22
发布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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