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盐城博仕姆纺织品有限公司
江苏之江化工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盐城博仕姆纺织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8055.64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对盐城博仕姆纺织品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管委会办公楼西侧房产价值3万元部分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6-20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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