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案件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吉数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九重门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北京九重门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银行存款人民币104,796,9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三年。)

本案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安吉数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27
发布日期 2020-07-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