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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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巨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湖南德沃普经贸有限公司损失698794元; 二、解除原告湖南德沃普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巨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签订的退换变压器协议;被告江苏巨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湖南德沃普经贸有限公司相应货款157700元。 上述应给付的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如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现金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82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1182元,由被告江苏巨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如未在本判决生效后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原告应在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