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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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14398.8元〔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预交320374.62元〕,由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负担,多交105975.82元由本院退还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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