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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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新23行初14号行政判决;

二、昌吉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本判决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关于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办北沟二村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事项的申请继续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处理。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上诉人***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上诉人***预交),合计100元,均由被上诉人昌吉市人民政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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