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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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岸线景观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海博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中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广州中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支付挖机租赁费42475元及其利息(利息以42475元为本金,自2018年8月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倍计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24元,由广州中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