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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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苍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现位于苍溪县的12棵银杏树归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8800元,免交4400元,由原告***负担4400元。鉴定评估费18000元,原告***负担9000元,被告苍溪县林业局负担9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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